根据《上海港港口及其一线作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四版)》文件精神及疫情防控需要,现对五号门进出人员、车辆做如下规定:
1.五号门作为内部车辆进出口只通行公司注册过的员工车辆,车上的随车人员均需出示本公司工作证方可进入公司。
2.对于进行过车辆登记,但随车人员无法提供工作证的,随车人员一律从四号门人员通道进入公司,车辆及驾驶员可从五号门进入。
3.所有进入五号门的公务车辆均凭车辆标识以及工作证方可通行。
本规定将于9月6日起正式执行。
特此通知
上港振东码头
2021年9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