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5-12-25 浏览次数: 字号:AAA
为积极践行国家“双碳”发展目标,加快推进绿色港口与绿色航运协同发展,鼓励船舶采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燃油,减少靠港期间污染物排放,经研究决定,对上港集团所属码头靠泊船舶实施停泊费优惠政策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自2026年1月1日起靠泊上港集团下属码头指定泊位的外贸货轮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,给予靠港期间停泊费50%优惠。
1、靠港期间全程使用港口岸电系统供电;
2、靠港期间(含锚地)完成 LNG(液化天然气)、甲醇或其他清洁燃料加注。
此前发布的《关于上港集团给予新能源船舶及靠港使用岸电船舶优惠的公告》同时作废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国际港务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二○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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